北港有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5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2/24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
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案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7,852元
(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785,162元
(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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