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2月兩次網路異常 NCC:有待改善與精進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7-02-22 21:00
針對中華電 (2412-TW) 在 2 月 9 日及 2 月 12 日分別發生 HiNet 與 Google 間網路路由瞬斷、4G 上網異常事件,NCC 今 (22) 日經過調查及中華電說明後認為,在制度管理面、網路設備面、人力管理及訓練面,及消費者服務面等面向,的確有待改善與精進的地方,責成中華電確保網路通訊品質與安全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針對中華電用戶上網 Google 在 2 月 9 日 14 時 28 分發生障礙,4G 用戶在 2 月 12 日 15 時發生上網異常,NCC 在今日委員會議邀請中華電列席說明異常原因及改善措施。
NCC 表示,依中華電說明,上網 Google 發生障礙,是中華電與 Google 雙方路由訊息量設定異常造成, 4G 用戶上網障礙,則是 4G 行動網路與 HiNet 介接的邊際路由器設備卡板故障造成,細究原因發現,中華電在制度管理面、網路設備面、人力管理及訓練面,及消費者服務面等面向,確有待改善與精進的地方,才能保障用戶通訊權益。
NCC 表示,在制度管理面,將督導中華電檢討與完備處理程序、建立網路異常通報機制及於網路設備變更或調整時,建立相關處理演練機制,以落實制度管理;另外,在網路設備面,將督導增設路由通訊協定監控、設置訊務量自動監控告警機制,及建立設備及路由障礙自動切換機制,完備網路設備監控管理。
NCC 指出,在人力訓練及管理面,將督導加強人員專業訓練、對人員操作過程進行監管及落實人力控管,以掌握及應付突發狀況;另外,消費者服務面,雖然中華電主動提出回饋方案,補償受影響用戶,但仍應克盡維運電信基礎設施正常運作之責,才能確保消費者通信權益。
NCC 進一步表示,基於維護網路通訊品質的可信賴性,及強化電信關鍵基礎設施維運與安全防護,除將督導中華電精進管理機制外,因上網通信服務與民眾日常生活已密不可分,為提升主管機關對電信事業維運掌握度,以快速啟動事故應變作為,有效督促電信事業恢復正常通信服務,已在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增訂電信事業障礙通報程序、門檻及時限,以確保國民基本通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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