璟德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自強路16號6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2016年度營業報告書。
(2)2016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2016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201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2016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本公司擬定於2017年4月7日起
至民國2017年4月17日止(郵寄者以送達本公司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寄送本公司),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
述期間以書面方式提供相關文件辦理提案手續,並述明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
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璟德電子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自強路16號)。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2)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請依
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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