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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106年3月25日發行屆滿三年到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2)公司債停止轉換日:自民國106年03月16日至民國106年03月25日 (依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規定)。 (3)本公司債可轉換最後申請日:民國106年03月15日。 (債券持有人向券商最後申請轉換日為106年03月14日) (4)公司債到期日:民國106年03月25日。 (5)公司債終止上櫃日:民國106年03月27日。 (6)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後,統一於106年4月10日將款項以支票或匯款方式交付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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