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心科:澄清106年2月20日關於晶心科之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
2.報導日期:106/02/20
3.報導內容:
(1)晶心科去年第4季獲利逾2,000萬元,每股純益約0.5~0.6元,今年營收增幅可望逾三
成,全年也確定由虧轉盈。
(2)林志明日前在上市前法說會不僅開心公布晶心科去年第4季單季轉盈,今年營收更可
年增三成,全年獲利自然不再話下。
(3)全年營收將持續成長,有機會在2.6~3億元間,獲利並由虧轉盈。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媒體報導所提及本公司105年度第4季之獲利情形及每股淨利等財務資訊,由於本公
司105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尚未完成查核程序,故有關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請以本
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內容為準,特此澄清。
(2)媒體報導所提及本公司106年度之營業收入、獲利情形等財務預測資訊,非本公司
對外發佈之新聞內容,純屬媒體推估,有關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請以本公司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內容為準,特此澄清。
(3)本公司未在上市前法說會提及財務預測資訊,謹提醒投資大眾,未經本公司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發布之消息,若造成投資大眾之誤導或損失,純屬投資大眾個人理財行
為,敬請投資大眾謹慎小心。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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