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休1「例外」造成駕駛過勞? 勞動部:需為公眾便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14 18:38
國道遊覽車翻車事故,外界將原因指向司機超時過勞,網路上有民眾質疑去年「7 休 1」爭議過程中,勞動部允許大眾運輸業可作「例外」安排,造成這次意外發生。勞動部指出,交通運輸業必須在國定假期、為了公眾便利,並且經過勞工同意情況下,才能採取「例外」作法,而且可以隨時喊停。
勞動部強調,去年 8 月廢止「75 函示」後,已經在 10 月 1 日實施新函示,當時規定的三種特殊例外情形中,承載旅客的大眾運輸業,僅限於「年節、紀念日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並且是為了因應「公眾的生活便利」,才可要求勞工連續工作超過 6 天,雇主不但應該事前徵得勞工同意,而且間隔最多 12 天,勞工如果在這期間因為健康或其他理由覺得不能負荷,也可以隨時中止這樣的調整。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強調,事發之後,司機、導遊的工作是否有超時、違法工作的情況,勞動部已經要求地方主管機關展開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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