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13
2.減資緣由:茲因部份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離職,依據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未達限制權利新股既得條件,經董事會核定收回已發行之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210,000元
4.消除股份:21,000股
5.減資比率:0.072%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91,963,9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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