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集團遭深交所譴責後再遭監管警示 因轉讓神開股份違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12 15:20
快鹿集團遭深交所譴責後再遭監管警示
和訊股票(微信號:istocknews)消息上海證監局近日發布通告顯,快鹿集團原全資子公司業祥投資因違規轉讓神開股份(002278,股吧)股權,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快鹿集團出具監管警示函。
通告顯示,截至2015年10月14日,快鹿集團原全資子公司上海業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祥投資」)合計擁有上海神開石油化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開股份」)權益的股份數量占神開股份總股本的28.078%,成為神開股份的控股股東,其中業祥投資直接持有神開股份13.074%的股權。2016年7月24日,快鹿集團與浙江君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隆資產」)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將持有的業祥投資100%股權轉讓給君隆資產,並於2016年7月26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上海證監局表示,快鹿集團作為神開股份收購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5號)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現對你公司予以警示。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據和訊股票此前《神開股份股權轉讓違規原快鹿集團董事長施建興被公開譴責》的文章報道,深交所發布處罰通告,快鹿集團旗下的業祥投資於2015年10月份通過受讓股權入主神開股份,實控人變更為施建興。但9個月之後,快鹿集團便將業祥投資全部股份轉讓給君隆資產。該次股權轉讓不符合「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股票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的規定。深交所決定,對上海快鹿集團和施建興給予公開譴責處分;對浙江君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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