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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泥:代重要子公司嘉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母公司續訂 礦(砂)石堆儲及裝卸業務合作契約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母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1/01~106/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一)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於台北港第一散雜貨中心東13、14、15、16號碼頭及東16號

碼頭後線基地投資建置裝卸、倉棧設施及儲轉設備,以經營煤炭、礦(砂)石及一

般散雜貨物裝卸儲轉業務。

(二)礦(砂)石之堆儲及裝卸業務委託本公司管理經營,雙方將簽訂礦(砂)石堆儲及

裝卸業務合作契約書。

(三)本公司每月支付於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設備使用費新台幣7,254,606元計收,

前開設備使用費,雙方得視實際營運狀況再行協議,另以書面協議補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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