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泥:代重要子公司嘉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母公司續訂 礦(砂)石堆儲及裝卸業務合作契約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母子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1/01~106/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一)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於台北港第一散雜貨中心東13、14、15、16號碼頭及東16號
碼頭後線基地投資建置裝卸、倉棧設施及儲轉設備,以經營煤炭、礦(砂)石及一
般散雜貨物裝卸儲轉業務。
(二)礦(砂)石之堆儲及裝卸業務委託本公司管理經營,雙方將簽訂礦(砂)石堆儲及
裝卸業務合作契約書。
(三)本公司每月支付於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設備使用費新台幣7,254,606元計收,
前開設備使用費,雙方得視實際營運狀況再行協議,另以書面協議補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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