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林:公告本公司與新世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間由新世鑫公司聲請之 假處分事件遭士林地方法院駁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19 16:40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新世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5年度全字第107號
4.事實發生日:105/12/1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新世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提起聲請
禁止以第22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名單辦理公司登記及禁止第22屆董事及
獨立董事行使職權,遭士林地方法院以請求皆無正當理由予以駁回。
6.處理過程:已委請律師依法主張本公司權益,並蒙士林地方法院將新世鑫公司
之請求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經105年9月29日臨時股東會所選任之第22屆董事
(含獨立董事)名單已完成辦理公司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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