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數科:代子公司大屯有線電視(股)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 第四款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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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0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5608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56084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5608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償還銀行借款、支應購買股權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需求向銀行新申請授信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本公司股票
(2)價值(仟元):683357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4367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8882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授信合約到期
(2)日期:
授信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219295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485924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34.3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5.4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聯合授信合約之約定,聯合授信案尚須分別取得股權案經濟部投資審議
委員會核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之會議紀錄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
止股份轉讓交易之核准,台數科公司及鑫隆公司方得進行相關款項動撥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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