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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茂終止紫光參股 投審會:尊重、將終止審理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6-11-30 18:30


南茂 (8150-TW) 今 (30) 日宣布終止與大陸紫光集團參股案,經濟部投審會表示,政府基於半導體產業為重要產業,為確保關鍵產業、人才不外流,併案審理大陸紫光集團認購力成 (6239-TW) 及南茂私募案;針對南茂決定終止紫光集團參股案,經濟部予以尊重,將終止審理。

投審會指出,南茂與大陸紫光的上海宏茂合作計畫,南茂應依「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及「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鑄造廠積體電路設計積體電路封裝積體電路測試與液晶顯示器面板廠關鍵技術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向投審會提出申請,依法定程序審理。  


投審會說,至於大陸紫光集團參股力成案件,在雙方尚未終止協議下,仍將依現行規定經工業局成立專案審查小組後,召開專案審查會議,並依立法院審議 10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在相關影響評估等未向立法院報告前,不得許可辦理。  

南茂今日召開重大訊息,宣布終止紫光私募入股案,董事會同時通過將由南茂全資子公司 ChipMOS BVI 轉讓大陸全資子公司宏茂微電子 (上海宏茂) 54.98% 股權予紫光集團等策略投資人,再利用出售股款與所有策略投資人等比例共同增資上海宏茂,南茂將得到 22.88 億元會計帳上處分利益,每股獲利貢獻 2.67 元,預計第 4 季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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