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勞資達成共識 年資滿3年資遣費優於勞基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28 19:37
復興航空宣布解散後,衍生勞資糾紛卻一直無法取得共識,終於在今天下午的第 5 次勞資協商會議中,雙方達成協議,除了 11 月薪水提早在後天匯款,明年 1 月 5 號發放 12 月薪資之外,適用新制的員工年資 3 年以上,資遣費計算方式將優於勞基法。
(杜大澂報導)
復興航空勞資爭議,先前雙方都無法取得共識,28 號召開第 5 次協商會議,終於達成協議,包括 11 月薪水提早在月底匯款,12 月薪水明年 1 月 5 號發放。至於,資遣費給付的部分,適用新制的勞工,年資 3 年以上,將可領取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
復興航空副總經理劉忠繼對外說明協議的內容。「至於資遣費的部分,原來依照勞基法是在資遣事實發生之後 30 天之內要發放,我們現在也是依照勞方所提的訴求,我們在 15 天之內我們就提出發放。」
另外,資遣費中平均薪資計算基數,增加運務人員執照加給,以及空服員外站津貼。機師留任獎金也將依合約發給。復興航空指出,與會的 5 名勞方代表是全體員工選出,代表性無虞。
(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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