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捧場? 高雄稅局「增僱減稅」 兩年不到30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27 12:55
為鼓勵中小企業增加僱用本國人,促進就業,政府推出「增僱減稅」政策,去年再加碼。不過,高雄國稅局表示,這兩年實施以來,每年都只有十幾件申請案件,還有公司有列報,卻未在報稅期間內提出完整書件而被剔除,不能享有減除優惠,相當可惜。(黃悅嬌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為了促進就業,政府在一百零三年推出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凡增加僱用本國人兩人以上且符合相關條件,增加僱用薪資費用可以加成百分之三十計算,為了進一步幫助年輕人就業,今年(一百零五年)七月公布新修正的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增僱二十四歲以下員工的薪資費用加成比率「加碼」,可提高至百分之五十。
不過,這項「增僱減稅」政策上路以來,中小企業不太捧場。
高雄國稅局統計,一百零三年及一百零四年轄內申請案件分別為十三件及十一件,兩年減免稅額加起來還不到五百萬。高雄國稅局副局長洪東煒表示,很多中小企業還不了解相關規定。去年(一百零四年)有一家公司辦理一百零三年營所稅結算申報,列報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兩百多萬,但因文件未齊備而被剔除,很可惜。『他 miss(錯過) 結算申報期間要把相關資料附件補正。』
國稅局提醒,企業如果想適用「增僱減稅」優惠,應在五月份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內檢附相關文件,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否則就無法適用。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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