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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3年10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26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將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原已興櫃股票:65,493,120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54,931,200元整。 (二)本公司於民國105年11月22日首次受理,員工行使10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10301)轉換股數計25,000股。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 (五)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2381-6288 (六)前項增資新發行之股份,於收足股款後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撥入各股東之集保帳戶內。 三、新股興櫃日期:預訂於民國105年11月28日(星期一)登錄興櫃買賣。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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