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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5名勞工生計怎麼辦?勞動部:興航須負起社會責任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11-2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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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次長郭國文(左一)說明復興航空解散勞工權益問題。(鉅亨網記者宋宜芳攝)

復興航空將解散以及資遣 1735 名員工,勞動部表示,復興航空應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履行通報及協商等各項義務,並本於誠信,盡速與 1,735 名員工進行協商,竭盡所能提供優於法令之方案,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以保障勞工權益及安定員工生活,避免衍生紛爭。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表示,截至 9 月統計資料,復興航空員工有 1735 人,勞退金提撥仍有 3 億多元,對資遣費的部分,復興航空說有做好規劃。因此勞動部希望復興航空能公布大量解雇保護計畫書,並且進行勞資雙方自主協商,同時勞動部也已函請地方主管機關 -- 台北市勞動局。


倘若協商沒有結果,台北市勞動局必須適時介入,勞動部並呼籲復興航空必須善盡社會責任,保護勞工權益。至於是否能比照威航,依優於勞基法的方式來資遣,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表示,倘若復興航空勞方有提出主張,可列為參考依據。

不過由於復興航空營運不善,將解散且資遣全體員工,卻沒有 60 日前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提報大量解僱計畫書,更別說能依其提報計畫書起 10 日內,本於勞資自治精神與勞工代表針對資遣條件等攸關勞工權益事項進行自主協商,未依法通報計畫書及履行自主協商義務,依法可處以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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