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裁738人 勞動局:理由不符 限期10天內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22 11:03
國民黨將大量裁員 738 人,不過北市勞動局認定,國民黨提報的「大量解僱計畫書」,解僱理由勾選「其他」,與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不符,就業安全科長劉家鴻表示,勞動局這一兩天就會發文,要求國民黨十天內提出說明,如果不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國民黨仍在明年 1 月 31 號裁員 738 人,勞動局將開罰 10-50 萬元不等罰款。(林麗玉報導)
國民黨將解僱所有黨工 738 人,再重新回聘 310 人。不過北市勞動局對於國民黨提送的「大量解僱勞工計畫書」,認定不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就業安全科長劉家鴻表示,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 2 條規定,大量解僱勞工是指事業單位曾積欠員工薪水、發生重大勞資糾紛、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等狀況,但國民黨提送的解僱計畫書,理由勾選「其他」,與法律規定不符。
劉家鴻科長說:「大量解僱法的理由,是依據勞基法第十一條因事業單位併購或改組而解僱勞工,才符合大解法的規定。如果以財務狀況破產,也必須走歇業、改組或併購,國民黨的狀況無法公司還在,卻解僱所有員工再回聘,同一家公司無法如此處理。」
就業安全科長劉家鴻表示,國民黨大量解僱黨工的理由不符合大解法,後續遭解僱的勞工,如果要領取失業給付,也會衍生其他法令問題。除非國民黨裁員的這 738 人,都以優離條件離職,後續不申請勞資調解或請領失業給付。至於如果國民黨無法提出符合大解法的解僱理由,仍依照計畫書 1 月 31 號裁員 738 人,勞動局將依照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五條第二款,依照第十八條開罰 10-50 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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