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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 工商總局罰瑞典利樂約6.68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7 09:09


國家工商總局網站公佈,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瑞典利樂集團(簡稱利樂),有關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並於2016年11月16日公佈了處罰決定書,處罰款約6.68億元人民幣

利樂發源于瑞典,成立於1951年,是一個在全球範圍內提供液體食品包裝設備、技術服務、包裝材料,以及為液體食品生產企業提供生產線設計方案的大型跨國集團。

該案當事人包括利樂6家企業,其中利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在瑞士註冊登記,是利樂集團的經營總部,負責管理集團全球業務運作;利樂中國有限公司在中國香港註冊登記,是利樂集團大中華區經營總部,負責全面管理集團在華業務;利樂包裝(昆山)有限公司、利樂包裝(北京)有限公司、利樂包裝(佛山)有限公司、利樂包裝(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註冊登記,主要從事中國大陸市場液體食品紙基無菌包裝設備及技術服務、包裝材料生產銷售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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