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送餐上路兩天 已遭罰11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6 16:37
「Uber EATS」送餐服務昨天 (15 號) 在台灣上線。營業第一天就遭公路總局開出 12 張罰單、總計 60 萬元的罰鍰。公路總局今天 (16 號) 持續稽查,並再度對 UBER 公司及駕駛人開出 10 張罰單、共計 50 萬元的罰鍰。
公路總局表示,昨天上午 11 點到下午 2 點,在大台北地區共查獲 6 件「Uber EATS」違規營業事項,並開出 12 張罰單。今天截至下午 2 點,又查獲 5 件違規,並開出 10 張罰單,總計兩天內已經針對 Uber 公司及駕駛人共開出新台幣 110 萬元的罰鍰。
公路總局表示根據公路法規定,以汽車經營客、貨運輸並收取報酬,都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取得營業執照後才能營業。對於 UBER 的違規行為,公路總局將依《公路法》第 77 條第 2 項規定,對 UBER 公司與駕駛人各處以新臺幣 5 萬元到 15 萬元的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 2 個月到 6 個月。公路總局也再次呼籲車主不要加入違規營業服務,以免受罰。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