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上路 交通部:依法蒐證開罰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11-15 12:55
Uber EATS 今日上午 11 點正式推出服務,合作的百家餐廳,包括鼎王、新都里、Le Blanc、SOMA 等名店,讓這些美食消費者不用出門,就有人送到府上。Uber EATS 初期服務為台北市區,服務時間為早上 11 點到晚上 10 點,營運初期不設最低訂餐金額,也不額外收取送餐費用。
Uber EATS 亞太區總經理 Simon Rossi 表示,台北是一個非常適合拓展 Uber EATS 的城市,因為台灣以美食文化聞名全球,為了追求更效率、便捷的生活方式,Uber EATS 正好能滿足台灣消費的需求。
不過 Uber EATS 的送餐員到底是誰?Uber 指出,只要年滿 19 歲、沒有犯罪紀錄、有駕照、有交通工具,就能送餐。送餐的計費方式為,以機車配送 3 公里為例子,取餐費為 42.5 元,每公里配送費為 10.2 元,完成送餐費為 17 元,合計為 90.1 元,另還須扣除 Uber EATS 平台費,也因此送餐者實際上能賺取的費用為 67.6 元。
但是交通部表示,Uber 由於沒有申請汽車貨運業登記,因此在台灣無論是叫車服務、或是送餐,都已經違法,今日起也將依法蒐證,最重將開罰 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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