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成藥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一次買回庫藏股(依證期局指示修正買回 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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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0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205,420,89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11/07~106/01/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0.00~12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9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不適用。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買回本公司股份(實施庫藏股)案,呈請 核議。
說明:
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本公司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2條及「上市上櫃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並辦理註銷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020,423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05年11月7日至民國106年1月6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
限,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8)本次預計買回本公司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之比例:3.93%。
且如以本次預計買回股份之價格上限計算所需資金約新台幣600,000仟元、佔本公司民
國105年6月30日止流動資產之12.43%,不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
三、本次買回庫藏股之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1。
四、本公司將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及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
報本案件,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請參閱附件2。
五、有關本公司本次買回股份相關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日後如因
主管機關核示而有變更之必要者,亦授權董事長依主管機關核示全權辦理。本授權期限
至民國106年1月6日止。
六、本案已提第一屆第四次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後,送請董事會決議。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105年11月4日第九屆第十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9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2.4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
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據安成藥業公司民國105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及預計買回價格上下
限,計算對同期間相關財務數據之變動,安成藥業公司買回股份後對其財務結構、償債
能力與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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