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11/082.公司名稱: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105年7-9月資金貸與:累計當年度至申報月份止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更正前金額為0,更正後金額為7,980仟元,實際動支金額為O。6.因應措施:資金貸與申報作業進行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