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昇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0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四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十萬元整

5.發行價格:按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國票綜合證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

法令規定辦理,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

規定辦理,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

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轉換公司債俟呈奉主管機關生效後,擬授權

董事長訂定實際轉換價格基準日及相關發行事宜,並向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本次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

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

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3)原105/11/07上午10點董事會通過兩案並授權董事長擇一辦理

1.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2.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下午經董事長決議,選擇第2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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