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燿科: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07
2.公司名稱: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11月6日S10版報導
6.報導內容:標題:光燿科永豐64購02帶勁
內容:分析師指出,.......,因此,預期第四季淡季營收,可望呈現淡季不淡。
.....此外,光通訊連接器營收則可望維持穩定成長,.....
全年每股稅後純益是2.88元。
法人預期,光燿科2017年手機相機鏡頭營收可望成長10%以上,光通訊連接器
營收也可望穩定成長。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依櫃買中心105.11.7通知指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報導所載,「....,預期第四季淡季營收,可望呈現淡季不淡。」;
「...此外,光通訊連接器營收則可望維持穩定成長,.....」;「全年每股稅後
純益是2.88元。」;「法人預期,光燿科2017年手機相機鏡頭營收可望成長10%以上,
光通訊連接器營收也可望穩定成長。」等敘述,因本公司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
關於營收、獲利等相關資訊,鑒請投資人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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