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名換發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4 16:01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04
2.公司名稱:申豐特用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5年8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為
「申豐特用應材股份有限公司」,並經經濟部105年9月13日經授商字第
105012251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證券商
櫃檯買賣中心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總計94,345,14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共計新台幣943,451,410元。其中已於集中市場掛牌買賣之普通股股份總計
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更名換發後之新股
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換發日程:
(1)股票最後過戶日:105年12月5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年12月6日起至105年12月14日止。
(3)全面換票基準日:105年12月10日。
(4)全面換發有價證券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日期:105年12月15日。
(5)舊有價證券終止上興櫃日期:105年12月15日,自新股票上興櫃之日起原
上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
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持有現股之股東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股票換發,股票換發處所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4)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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