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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麗科: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普通股3,000仟股至6,000仟股,


實際發行股數授權董事長於區間內辦理。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30,000仟元至60,000仟元,視發行股數而定。

6.發行價格:新台幣14元~24元間,授權董事長於價格區間內,依市場狀況及洽證券承銷商

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300仟股

至600仟股由員工認購,視發行股數而定。

8.公開銷售股數: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300仟股至600仟股,視發行股數而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之80%,

計2,400仟股至4,800仟股,視發行股數而定,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

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

戶期間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並強化財務結構,擬視市場狀況並配合公司實際資

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如因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及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程及

相關增資作業,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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