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微科技:澄清105年11月1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01
2.公司名稱: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
經濟日報C4版-二極體廠德微(3675)...今年全年每股純益估與去年的2.1元相當。...
...明年第1季可望再出現更多相關效益,單月產出增加10%至15%。...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相關資料,上述報導內容係屬法人及媒體推估
臆測,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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