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得:更正本公司10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部份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26
2.公司名稱:迅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資金貸與他人-資金貸與總限額比率更正。
(2)資金貸與他人-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
(3)為他人背書保證-背書保證限額附註說明更正。
(4)為他人背書保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更正。
(5)為他人背書保證-背書保證最高限額更正。
6.因應措施:
發布重大訊息更正,並完成財務報告更(補)正申報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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