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繁海外網購、批貨注意了!立院三讀通過取消3000元免關稅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10-21 17:43
立法院今 (21) 日三讀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海空運貨物進口將不適用 3000 元以下免稅規定,因此從國外頻繁批貨回台販售的賣家,以後不能再以「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稅負。
跨境電子商務已是國際趨勢,有不少民眾喜歡在跨境網站購買商品,也有不少網路拍賣業者做起海外代購生意,從海外批貨回台販售。
財政部指出,跨境電子商務近年來已成為國際趨勢,為了避免稅基流失,我國目前就低價快遞進口貨物訂有同批完稅價格在 3000 元以下者免稅之規定。
為防範賣家將貨物以「化整為零」的方式,逃漏進口稅款,也就是,比如要進口 10 件,但是會超過 3000 元,就把它分散成小包裹進口,藉以規避稅負,有鑑於此,才修法對進口次數頻繁者,取消適用免稅規定。
《關稅法》三讀修正後,未來進口包裹若從同一發貨人寄給同一收貨人或地址,次數在 30 日內超過 2 次,或是半年內超過 6 次,就會比照進口郵包規定,被視為「次數頻繁」,超過此門檻,即使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 3,000 元以下,但仍要課稅。簡言之,未來將優先取締「化整為零」情形,但對偶爾自海外網購的民眾則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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