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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利益迴避 黃瑞明:遵守法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9 12:37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19 號)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上午請被提名人黃瑞明到院說明與答覆立委詢問。律師黃瑞明是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的夫婿,對於未來若擔任大法官是否因此對案件有迴避的必要,黃瑞明說,立法院處理的法案,是經過全體立法委員討論出來的法案,不需要迴避。而擔任大法官將是他生涯中最後一個職位。(戎華儀報導)

外界關注黃瑞明若擔任大法官,處理案件容易出現需要迴避的利益衝突。黃瑞明認為法律有明確的迴避制度,他依據迴避要件決定是否有迴避的需要,過去擔任律師期間代理的客戶若聲請釋憲,以及妻子尤美女在立法院提請的釋憲案,他會迴避。

不過立委蔣萬安質疑,尤美女在立法院提出或連署支持的法案若成為釋憲標的,難到就不用迴避。

黃瑞明:『就算是她曾經參與連署,或者是曾經討論的法律案件,那我知道貴院有 100 多位立法委員,最後討論出來的法案,其實是立法院的法案,不是某一位立法委員的法案,所以我認為她已經跟這個法案不是有直接的、可以視為說...』

立委蔣萬安:『所以您認為是不須要迴避嘛』

黃瑞明:『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不需要。』

蔣萬安問黃瑞明,尤美女所提的法案若不涉及金錢利益,是否依規定就不需要迴避?黃瑞明認為,若不應迴避而迴避,在道德上是為撇清關係怠忽職守,因此法律如何規定,他就遵守。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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