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和: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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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12
2.公司名稱:倉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 台北巿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3393-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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