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21款1.事實發生日:105/09/07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3.處理過程:依桃園巿政府裁處書辦理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提前辦理相關作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