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林: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9 21: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9/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林金燕
(2)董事:沈璀庭
(3)董事:楊明記
(4)獨立董事:李勝琛
(5)獨立董事:馬瑞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105/09/29~108/09/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613,958,817權;經票決結果:贊成422,368,223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4,531,939權),占表決權總數68.79%;反對
176,276,79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9,203,428權),占表決權總數28.71%
;無效0權;棄權及未投票15,313,80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5,253,914權),
占表決權總數2.49%。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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