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通報批評輔仁藥業及董秘張海傑 重大事件審議等違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2 09:10
輔仁藥業資料圖
和訊股票消息9月7日,上交所通報批評輔仁藥業及董事會秘書張海傑,原因是重大事件審議和信息披露存在違規行為。
2015年10月31日,輔仁藥業與洛陽中泉物資簽署協議,約定公司將所持上海順豐儲運100%股權以評估價838.06萬元轉讓給洛陽中泉物資,並於2015年11月27日辦理完畢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程序。該資產出售事項導致順豐儲運不再納入公司合並報表范圍,公司2015年度因此增加凈利潤892.10萬元,達到公司2014年經審計凈利潤的50%以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前述交易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對外披露,但公司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直至2016年4月9日才披露上述事項。
上交所稱,輔仁藥業上述出售資產事項,對公司業績有重大影響,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及時對外披露,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第2.3條、第7.3條、第9.3條等有關規定;董事會秘書張海傑作為信息披露事務的主要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2.2條等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因此,上交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7.2條、第17.4條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規定,對輔仁藥業及董事會秘書張海傑予以通報批評,並通報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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