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主新德: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本公司自104年11月19日起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04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本公司主協辦推薦券商元富證券、統一證券及日盛證券等,業已函文向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之主協辦推薦券商

,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

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無輔導推薦證券商者,終止興櫃掛

牌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4/11/19

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