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9/05/312.公司名稱: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訂約日期:99年5月31日代收價款行庫: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權分行存儲專戶行庫: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