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文:更補正102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04
2.公司名稱: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報告頁意見段所提及
「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係誤植予以刪
除,另102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及其附註改採仟元表達,併予更正。
6.因應措施:更正後財務報告已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影響本公司已公告之財務報表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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