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6 08:58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3/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金淵\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林金淵\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浙江晟鈦科技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浙江省桐鄉市經濟開發區外商投資區振華路110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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