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華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依公司財務狀況買回九十七年度第一次國內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及九十七年度第二次第一期國內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8/27
2.公司名稱:冠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依公司財務狀況買回九十七年度第一次國內
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及九十七年度第二次第一期國內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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