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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開發金:針對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一審宣判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8/27

2.公司名稱: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宣判:開發金控董事長陳木在、

前總經理辜仲瑩及吳春台、劉紹樑被訴內線交易、背信部分無罪;

違反強制公開收購等部份,辜仲瑩、吳春台、南怡君、邱德馨、

陳湘銘、吳俊達等人,各被判刑六個月、六個月、五個月、五個月、

四個月、四個月,陳品呈、邱明熙無罪。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均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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