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駕與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甘肅將于6月1日起在全省實施酒后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發生一次醉酒駕駛違法行為的,當年投保交強險費率上浮30%。
據中國保險報5月28日報道,近日,甘肅省公安廳與甘肅保監局聯合下發文件,將于6月1日起在全省實施酒后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
浮動標準為:上一保險年度發生一次飲酒駕駛違法行為的,當年投保交強險費率上浮15%;發生一次醉酒駕駛違法行為的,當年投保交強險費率上浮30%;多次發生飲酒、醉酒駕駛違法行為的,上浮比例累計計算,但累計不超過60%;對于上一保險年度未發生飲酒駕駛的,各保險公司在承保時應根據保監會關于交強險費率浮動的有關規定予以下浮優惠。?
該費率聯系浮動制度根據“從車不從人”原則,只針對相應車輛進行交強險費率浮動,拖拉機、摩托車暫不納入。?
文件要求,公安交通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各市、州交警支隊要于每月20日前將本地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信息統一報送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對當月全省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信息進行匯總,轉遞甘肅保監局;甘肅保監局要指導轄內各保險公司全力推動制度落實,及時調整監管重點,加強現場檢查力度;甘肅省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將全省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信息上傳至“甘肅省車險信息簡易共享查詢系統”,做好信息維護工作,保證保險公司的信息共享,同時不斷加強行業自律,定期開展專項自律檢查。
(袁甲峰?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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