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中華電嗆恐違制法初衷 亞太電、國碁合併案年後波折重重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5-02-22 08:09


2012年競標4G,當時6家業者得標,去年則有5家陸續4G開台,只剩下等著跟亞太電(3682-TW)合併的鴻海集團旗下國碁在取得特許執照後尚未開台,但是隨著亞太電漫遊台灣大(3045-TW)的適法性爭議,中華電(2412-TW)甚至挑明說如果馬上同意讓兩家業者合併,恐怕違反當初競標時制定法規的初衷,可以預期農曆年後,幾乎是專為亞太電漫遊與合併爭議召開的聽證會仍將是砲聲隆隆;鴻海(2317-TW)集團面臨國碁特許執照保衛戰、合併時程未定等難題,數位匯流布局似乎更加波折重重。

亞太電趕在去年12月24日正式4G開台,鴻海集團人馬也進駐主導經營,同時鴻海集團又與台灣大交叉持股,亞太電借道台灣大網路漫遊提供服務,與國碁的合併案也積極進行,在國碁取得4G特許執照後,送件向NCC申請合併,不料,除了與台灣大的漫遊引來其他電信業者反彈與不滿,一狀告到NCC要求禁止之外,合併申請也被NCC駁回。


針對亞太電漫遊台灣大的適法性問題,及與國碁合併的議題,NCC預計在農曆年後召開聽證會,日前先召開預備會議,請來各業者及相關單位討論及提供意見,台灣之星及中華電直言要求亞太電應停止違法行為且更正後才能與國碁合併,至於亞太電未使用VoLTE提供語音服務,反而是借道他網漫遊開台,與事業計畫書的承諾不符,台灣之星除當場要求NCC開罰外,且建議亞太電「登報導歉」向消費者提出解釋。

中華電直接指出,4G是競標跟審查制,應回歸到競標精神,當初在釋照時,為避免1家公司拿到2張執照,有特別的規則設計;如果現在政府在業者開台不久馬上就同意兩家合併,恐怕違反當初制度法制時的原意。

國碁則是指出,在兩家業者合併後,核心網路及接續網路應准予共用,目前在台灣電信市場上呈現三大兩小的競爭態勢,小業者有經營上的困境,希望主管機關在現有法規容許範圍內支持新業者,目的是讓兩家小業者有生存空間,可以給消費者其他選擇。

NCC在農曆年前最後一次委員會中決定開罰,針對亞太電與台灣大各裁罰30萬元,但是這張罰單,罰的只是針對漫遊協議達成後,未在1個月內報備的處罰,真正的重戲仍是亞太電違反事業計畫書的規定,從原本提供4G網路技術通話(VoLTE)改成透過台灣大網路提供語音服務,但未事先向NCC報備,已明顯違反規定,年後可能再度面臨罰單。

另外,與國碁的合併案,同樣也卡在漫遊的適法性等問題上,尤其是原本國碁在取得特許執照後,是準備直接與亞太電合併的,但目前則是增添許多變數,尤其是年後聽證會的議題,雖說是通則討論,但事實上幾乎是全鎖定在合併與漫遊爭議上,外界普遍認為是「亞太條款」,預期立場相反的雙方角力將相當激烈。

原本依照鴻海集團的規劃,國碁可以不必開台,直接與亞太電合併,省去重複建置的成本與資源的浪費,但現在合併申請被駁回,正式合併時間遙遙無期,如果無法趕在6月3日前完成,國碁得先開台,否則特許執照恐將被取消,時間的壓力,是首要面對的難題,另外,在外界反彈聲浪及質疑違法的壓力,如何說服NCC同意合併,則是另一個待突破的難題。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