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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醫藥 門診掛號費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6-29 09:56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衛生署公告「醫療機構掛號費標準」,門診掛號費上限為一百五十元、急診掛號費上限為三百元,自七月一日起實施,不過超過上限的醫療機構並不會受處罰或強迫降價,衛署表示會責成衛生局輔導,並將掛號費管理列入醫院評鑑的項目之一,鼓勵院所自動將掛號費訂在此範圍內。

衛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依《醫療法》規定,掛號費屬於醫療機構的行政管理費用,不屬於醫療費用,因此不需經過衛生主管機關核定,這項公告是建議性質,衛署無法強制醫院遵守。


健保局四月底曾公布全台醫院掛號費,掛號費差距相當懸殊,有的只有收取二十元、但有的院所竟然接近五百元,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五月時做成決議,要求衛署訂出合理掛號費上限,原本擬定一律為一百五十 元,不過有鑑於門、急診的成本不同,最後衛署拍板分別以一百五十元、三百元為建議上限,已行文給各縣市衛生局。

不過多數醫院均傾向維持原狀,被公認收取較高掛號費的醫院指出,高額掛號費可達到「以價制量」的目的;也有醫院認為,各醫院行政成本不盡相同,降價的機率不高。 衛生署強調,公告上限可讓民眾心裡有個底,將來會將掛號費的管理規範納入醫院評鑑項目,同時希望借助輿論的壓力,讓醫療機構的掛號費均能在合理範圍內,減輕民眾的就醫負擔。

掛號費高收者擬公布 【本報台北訊】衛生署建議醫院門診掛號費不要超過一百五十元、急診不要超過三百元,呼籲各家醫院七月一日起實施,但迄今有二十多家不願配合,衛生署將繼續道德勸說,不排除公布醫院名單。

衛生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對醫療機構加強輔導,督促醫療機構收取合理掛號費,對低收入戶、老人或罕見疾病患者等弱勢族群,提供若干額度不等的減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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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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