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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8/2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89/10/16
3.變動原因:為擴充產能,增加營收降低成本及增加利潤等,故變更計劃轉投資
美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劃項目 第一次 第二次 變更
. 原計劃 變更計劃 變更計劃 增減金額
. 資金總額 資金總額 資金總額
. 89/10/16 91/04/09 99/08/26
. 證期局核准 央行核准
.............. .......... ......... ......... .........
新建廠房、鋰高分子
二次電池之機器設備
及麥克風之機器設備
(變更後為修建廠房及
購置機器設備) 650,000 65,800 65,800 (584,200)
轉投資動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497,000 173,279 173,279
轉投資美特科技
(蘇州)有限公司 - - 323,721 323,721
.............. .......... ......... ......... .........
合計 650,000 562,800 562,800增加497,000
. 減少584,200
.............. .......... ......... ......... .........
5.預計執行進度:變更後計劃預計於100年第四季執行完成。
6.預計完成日期:100年第四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預估100~102年投資收益分別為NT$353,220仟元、529,830仟元及794,740
仟元,預估回收年限約為2.4年。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變更為轉投資美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預估100~102年度累積投資回收
金額為NT$38,420仟元。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變更計畫對股東權益應屬有利。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一)本次增資計畫變更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由於美律公司經評估已無對動能科技增加投資金額之必要,且著眼於未來
手機零組件市場將持續成長,為擴建海外生產基地之產能,而將未支用金
額NT$323,721仟元變更為轉投資美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主要係為擴展
整體之產能,以增加美律集團整體營運之獲利能力,並有效該公司利用資
金之考量,故其變更應屬合理必要。
(二)變更後預計效益與進度達成可行性
1.變更後預計進度達成可行性
轉投資美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配合其擴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之進度,
於99年第三季開始陸續投入資金,預計將於100年第四季執行完畢,故該項
計畫之執行進度應屬合理可行。
2.變更後預計效益達成可行性
根據美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過去實際營運績效,及未來資金投入擴廠及
購置機器設備之進度,並依據未來手機產業發展趨勢預估美特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99~102年度之預計效益,預估至102年累積投資回收金額為
NT$38,420仟元,其預計產生效益達成尚屬可行。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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