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盛實業(HK)決定延遲供股時間表
鉅亨網新聞中心
泰盛實業宣布,在包銷商同意下決定延遲供股時間表,直至證明其遵守上市規則并令聯交所滿意為止。
泰盛實業(01159)5月27日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在包銷商同意下決定延遲供股時間表,直至公司證明其妥為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規定并令聯交所滿意為止。泰盛將于適當時候公布經修訂時間表。
聯交所正對泰盛是否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規定進行審核,即“發行人須直接或間接從事足夠業務或擁有充足價值的有形資產及/或可向聯交所證明具足夠潛在價值的無形資產,以保證維持發行人證券上市”。倘聯交所認為泰盛未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規定,則股份或會在聯交所暫停買賣,直至公司可向聯交所證明其一直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規定并令聯交所滿意為止。
泰盛早前宣布2供1,供股價每股0.12港元,發售3.512億股股份,集資約4,214萬港元。
(馬寧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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