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大眾電信:公告本公司第二次關係人會議表決同意通過重整計畫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05-27 17:30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99/05/272.發生緣由:(一)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重整監督人依公司法第300條之規定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整字第5、6號裁定,召集重整期間第二次關係人會議。(二)依據法院審查確定之債權及股權暨計得之資料,分別依股東組、無擔保債權組及有擔保債權組投票表決,共計3組關係人均同意通過重整計畫。(三)本公司將會依本次關係人會議表決之結果陳報法院,依法進行後續之程序。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國泰世華: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九十三年度第十期金融債券付息公告。下一篇凌嘉:修訂「99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份條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