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不滿報嫖妓 陳致中告壹週刊 求償兩百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7-26 11:45


「壹週刊」報導陳致中召妓,接連幾天鬧得滿城風雨,陳致中在委託律師蒐集相關證據之後,今天(7月26日)上午九點半,正式向高雄地方法院遞狀控告「壹週刊」,請求回復名譽並求償兩百萬元。陳致中的委任律師羅鼎城表示,因為提告必須負起舉證責任,但控方連錄音帶內容,甚至「妮可」的身分都不能掌握,因此在考量僅有的證據後,選擇提起民事訴訟,而不是刑事訴訟。

(林憲源報導)


陳致中在支持者的加油聲中步入法院遞狀,陳致中的委任律師羅鼎城說明,控告的對象是「壹週刊」,「壹週刊」總編輯,編輯,以及撰文記者,請求回復名譽並求償兩百萬元。

羅鼎城律師說明,提起刑事訴訟會比提起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為重,但是這個案子,包括「錄音帶」內容,「妮可」的身分,控方都不能掌握,因此在衡量手邊所掌握的證據後,決定提起民事訴訟,以回復陳致中的名譽為優先考量。

律師表示,訴狀也附上陳致中的通聯紀錄,紀錄上顯示,陳致中在7月2日當天最晚的通聯是晚間九點四十幾分,而在7月3日當天最早的通聯是在上午九點多,律師說陳致中只有一支手機,藉此駁斥陳致中打電話進應召站的指控。

至於能證明陳致中不在場最關鍵的大樓監視畫面,律師表示,已經向大樓管委會提出調閱申請,還在等管委會的同意。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