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期貨

因應34號公報 明年保險業放款須提0.5%備呆 3年內提足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因應34號公報新制明(2011)年上路,金管會今(23)日發布,自明年起保險業將比照銀行業,第一類放款資產將至少提列0.5%的備抵呆帳餘額,並將於 3 年內提足。

金管會表示,為強化保險業對資產之評估,並配合明年起保險業應收款項相關科目規範之調整,已研擬「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根據草案規劃,除修正保險業對非放款資產的評估依據外,也增訂保險業的第一類放款資產,除壽險貸款、墊繳保費及政府機關債權外,應至少依債權餘額提足0.5%的備抵呆帳,並將自明年初起算, 3 年內分年提足。

另外,本次草案也修正應收再保往來款項與其他應收款清償期規定,並刪除應收收益轉入催收款項期限的規定;修正條文將自明年1月1日施行。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