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郝企業:本公司經櫃買中心通知修正98年年報有關揭露「說明給付董監等酬金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內容及該修正後年報重行上傳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99/07/23
2.函請補正期限:99/07/26
3.補正內容:於揭露「說明給付董監等酬金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
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該內容另於其後再增加補述:「就前述酬金並
無未來給付義務或權利,故與未來風險應無相關。」
4.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並重行上傳公告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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