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9/07/232.公司名稱:驊宏資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規定補充說明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年報資訊。6.因應措施:(1)發佈重大訊息(2)補充後之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說明九十八年年報頁數P26-P27。